下午部門會議,商討了些月底結帳的事務,更新了必須跟進的項目進度,然後提醒大家關於這周收到的抱怨事件。
抱怨事件是跟員工差旅報銷相關,員工因為報銷單被退了,然後跟處理人員申訴不得,所以發的抱怨函給我跟處理人員的科長。我決定將回覆的責任交給科長,並提醒她回覆時要注意用詞,必須要直接說出不符合規定的地方但語氣要客氣。
同仁覺得這說法很特別也很新奇,我跟大家說,有理的一方態度跟語氣必須要謙和,以為理直就氣壯地去跟人爭,一定會吵起來,事情未必解決,但一定留下不好印象,對雙方都是損失,要對方照自己的意思走,不管有沒有理,態度一定都要和藹。
據理力爭有需要,說的是用堅持的態度去爭取,不是用大聲或是負面的態度去談,態度不對的話,有理也變成的無理了,待人處事要得理也要得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