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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8月16日 星期三

習以為常

在上海上班的公司員工都是公司招聘,受雇後員工跟外服公司簽約為外服員工,公司在跟外服簽約雇用外服的服務,每三年一聘,這樣的話如果三年期滿不續約依合約還是要給N+3資遣費,公司依約行事沒麻煩。

朋友進公司兩年半今年底合約到期,她今天接到老闆通知要提前結束合約,意思就是她被解僱了,這個月離開公司願支付N+5資遣費,不然按合約多做幾個月拿N+3資遣費,兩者相差一個月的薪水,但後者要不開心得多做一個多月。然後公司還要求她簽個申明是自願離職,哈!

公司這些把戲讓人厭煩,明明就是上下屬關係不對頻,但是表面又要做的和睦假象。這就是所謂拿人的手短的意思吧!

對於公司早在它當年撒手不管幾百名員工工作,年初沒來由犧牲員工福利的粗暴作法,這家企業的冷血,習以為常見怪不怪了。對於那些在網上對它歌功頌德的人,我很是佩服他們怎麼能鱉得住? 也許他們這也是一種習以為常吧!

嗯~算算如果沒生活壓力,公司這資遣費也挺好用的 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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