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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11月18日 星期三

對人不對事

早上在商周看一篇文章,內容是說在職場上想升遷,應該要[對人不對事],這句話剛好最近被老闆要求改進,這是我在職場27年後才被教育到的事。

以前的那個職場我做出的事只要比老闆想到得好,超出老闆的預期那麼加薪升遷就會跟著來;管人带人上只要邏輯能力好,運用對的工具(不是刑具,指的是身教言教...),那你的團隊就是有效率有績效的。

這些似乎在現在的職場不管用,不知是不是以前太過幸運,還是現在的職場像老闆說的有文化上差異。現在的職場要求會不會做,工作做得好不好,都不是重點。主管教導指導下屬決不可能,帶人只要一個字"罵"。想升管理層要做得事就是管理好老闆,誰常露臉誰就代表能升任,升任甚麼?隨便甚麼都能升任。

所以這是文化差異嗎?還是像文章裡說得,原來都想錯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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