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謂的自由,就是被別人討厭。有人討厭你,正是你行使自由、依照自己的生活方針過日子的標記。這個自由不是隨心所欲,而是生活在健全的社會下,擁有主宰自我的能力,你能實現自理想或善盡責任。活在當下的我們要有直面被別人討厭的勇氣:
認同自己的優勢,接納自己的弱處。明白別人的反應是人性,而不是我做錯了什麼。面對對方的不肯定與質疑,我能同理,但心平氣和的不同意。
摘錄了一些內容:
人是可以改變的,世界無比單純,誰都能獲得幸福。
沒有一個人是住在客觀的世界裏,我們都居住在一個各自賦予意義的主觀世界。
問題不在世界什麼樣子,在於你是什麼樣子,有沒有直視這世界的「勇氣」。
否定心理創傷
無論任何經驗不是成功或失敗的原因,𣎴要因心理創傷而痛苦,而要由經驗中找出能夠達到目的的東西,不要由經驗來決定自我,而是由我們賦予經驗的意義來決定。
憤怒是可以收放自如的工具,人會捏造憤怒的情緒 ,情緒是達成目的的藉口。
人並非受制於過去的原因而行動,而是朝自已決定好的目的而行動 ,決定你人生的,是活在當下的自己。
所有煩惱都來自於人際關係
為了不要在人際關係中受傷,變得不喜歡自己。接受現在的自己,不論結果如何,要有前進的勇氣 。
孤單寂寞不是因為只有自己一個人,而是感到原本圍繞在你身邊的社會團體&其他人竟將你排除在外,才是真正的孤獨。
自卑感是一種主觀認定,人的理想無法達成時,就產生低劣無能感覺,自卑感可以成為努力或成長的契機。
自卑情節是指開始把自卑感當成某藉口使用的狀態。有因為A,所以達不到B。因為A,所以達不到B=如果不是因為A,我其實是有能力、有價值。自傲的人同時也感到自卑。人生並不是與他人的競賽,只要向前跨步就行。
自傲的人,同時感到自卑。會在意你長相的只有你自己。
當對方挑起權力鬥爭時絕對不要隨之起舞,不必依賴憤怒這種工具。認錯不等於承認失敗。
人生任務:工作的任務、交友的任務、愛的任務。
只有在感覺「只要和這個人在一起,就可以自由盡情地展現自我」的時候才能真正感受到愛。
割捨別人的課題
貨幣是被鑄造岀來的自由否定向他人尋求認同,不要為了滿足那個人的期望而活。自己的人生能做的只有選擇一條自認為最好的路。不要介入別人的課題,也不要讓任何人介入你的。滿足他人的期望過日子應該很輕鬆,但是將自己的人生託付他人,是對自己也對他人不誠實的生活方式。無法不在意他人的評價,無法不害怕被人討厭,也不想付出可能得不到認同的代價,就無法貫徹自己的生活方式,也就是得不到自由。
世界的中心
阿德勒的「個體心理學」是將每個人視為不可分割的個體,不會再單獨分成生理、心理、意識、潛意識來視之。
阿德勒倡導社會意識-把別人當作夥伴,並感到有自己的歸屬感。擁有社會意識需要接納自我、信任他人、貢獻他人。
阿德勒主張:「不能責罵、也不能稱讚。」因為這是種上對下的感覺,是為了操控、介入的「縱向關係」,這是不好的。而「感謝」跟「尊重」才是對等「橫向關係」維持的關鍵,要用鼓勵的「非介入式的援助」,讓他人完成自己的課題。
擁有社會意識的同時也要選擇自由,人只有在覺得自己有價值的時候才會有勇氣。
認真活在當下
阿德勒心理學認為人際關係的最終目的就是「社會意識」。這需要「接納自我」、「信任他人」還有「貢獻他人」這三項。馮內果在「第五號屠宰廠」中引用:「主啊,求祢賜給我平靜的心,去接納無法改變的事實,𧶽給我勇氣,去改變可以改變的東西,並𧶽我智慧去分辨兩者差距。
信任-相信別人的時候不附加任何條件。
阿德勒認為只要認為「我對共同體有幫助」、「我對某人有用處」,可以讓自己實際感受到自己的價值,就可以感到幸福。換言之所謂的幸福,就是「貢獻感」。這種貢獻感並非是為了追求他人認同,而是發自內心的想要貢獻,這樣才能算是自由且幸福的人生。事實上真正擁有貢獻感時,則不需要別人的認同,會執著於認同需求的人,表示還沒有社會意識。
阿德勒心理學中有一個重要的觀點-「甘於平凡的勇氣」,專注於「當下」,我們的人生僅僅存在於「現在」。人生的旅程,並不是在於「攻頂」那瞬間,而是在於實現的過程。
人類最大的不幸是不喜歡自己,所謂的自由就是被別人討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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