搭Lisa車的時候發現她心情不好,打聽一下才知道她周末時發生車禍,她在車輛轉彎時不注意擦撞了一位騎電車的女駕駛。當時是晚上視線不佳,電車騎士車頭罩著蓋毯(上海冬天時常看到那種機車前面罩著棉被樣子的被子),Lisa車轉彎時,拉扯到毯子影響到電車的穩定而滑倒,Lisa下車察看時,女駕駛坐在地上不起,只說她懷孕了,然後就坐在地上說要等家裡人過來。
因為她說懷孕,所以Vicky (當時在副座上Lisa的室友)提醒Lisa決不要扶起或是碰觸孕婦,然後打電話報警,警察來做筆錄,Lisa 承認全責也詳細說了經過,女駕駛依舊坐在地上不起,警察詢問也依樣堅持等待家人到來。
女駕駛的丈夫來到現場,第一時間是衝去打Vicky (為什麼Lisa沒說),不過我想Vicky是上海女人不會吃虧的,又強調女駕駛是孕婦,不願好好說話,警察便要求Lisa她們作為筆錄確認就離開,並提醒Lisa理賠或是和解的談判要交給保險公司,估計是覺得對方會訛錢,怕Lisa招架不住吧。
之後,保險公司經理人回復談判結果,對方驗過傷沒事、胎兒也沒事,需要賠車輛修整理費用及誤工費,保險公司估計3千~5千,因為對方的工作薪資的確不高,驗傷結果也沒有需要請假的地步,對方卻要求兩到三倍價,最後是保險公司勝出。
遇到這種事,Lisa心情當然不好,雖然慶幸沒人受傷,但是雙方來來回回的議價就很煩人,我覺得Lisa應該很想妥協花錢消災,不過保險公司有保險公司的堅持,當然是以保險公司為標準。過程中,很多同事都提醒Lisa絕對不要自己跟當事人聯繫,一定讓保險公司處理,以免甩不開,我想起剛到上海,老闆提醒我們,決不要自己開車,說萬一發生車禍,台灣人一定會被訛,這麼多年下來,文明程度提升許多,還有保險公司也發揮的正常功能。但不管怎麼說,開車還是要注意安全,避免意外發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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