跟大陸仲介打交到會發怒,我自許不是龜毛客戶,有要求會事先題,得到對方同意或認同才認為協議完成,然後照辦,但在大陸所謂協議只是跟你拿錢的胡諏。
買房交易時,說明我一月房東收房子,買房程序走完前住哪?仲介說這可以跟上家商量先搬入(當然沒說要給租金,這給錢可解,雖然仲介隱瞞不說,我也不意外)。結果是:仲介沒絲毫協商能力,還想延後交屋,當然最後只有依照一般款清交屋,我必須租倉庫放東西,去朋友家打地鋪。
買賣時我多次逼問程序,擔心貸款公證等程序拖延過戶交屋,仲介怎麼說,放心來的及,一定相信他們,所有程序一定幫忙搞定。結果:我要自己催貸款自己催公證,所有文件自己去取,如果我要如期辦好程序的話。
一月最後一週簽約完,就讓仲介留意銀行,然後2月我親自問銀行才知要補文件,然後仲介慢吞吞的補完後,銀行說可能3/3 來不及,沒辦法過戶,就要多等半個月,我出差回來,怒!!
我出差的事簽約時都跟上家、仲介、銀行、公證人說了,希望加緊,都能出差前辦。當然為了成交,他們都說沒問題⋯⋯,但有問題時,就給句話希望你能理解。
我當初把問題說出來就是想大家能重視解決,大家當初說的沒問題,不就表示理解我的難處,可以順利解決嗎?怎麼後面還是蝸速進行,當然就會出問題,然後再祭出[希望你能理解],我的邏輯真的不能理解,也不接受道歉,道歉不是你要給對方就要收的,道歉是禮貌而已,但要對方原諒接受是要付出代價的,最後只能說因為我沒有能讓他們付出貸價的籌碼,所以對方才可肆無忌憚的送一句叫你理解,這句理解不是道歉是教訓,意思是「你傻呀!這都不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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